臭氧的消毒方式、 工艺工序及设备、装置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臭氧消毒系统应辅以长效消毒剂系统;
2)竞赛类游泳池及公共类游泳池的消毒工艺应在池水过滤工序之后加热工序之前设置,宜采用全流量半程式臭氧消毒工艺;
3)游泳负荷稳定的游泳池和原有游泳池增设臭氧消毒时,消毒工艺流程宜在池水过滤净化工序之后加热工序之前设置,宜采用分流量全程式臭氧消毒工艺。
臭氧投加量应按游泳池、水上游乐池的全部循环流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流量半程式臭氧消毒系统的臭氧投加量应按0.8mg/L~1. 2mg/L计算确定;
2)分流量全程式臭氧消毒系统的臭氧投加量应按全部循环水量0.4mg/L~0.6mg/L计算确定,且分流量不应小于池子全部循环流量的25%;
3)循环水进人池内时,池水中的臭氧余量不应大于0.05mg/L.
臭氧消毒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游泳池水面上0.20m处的空气中的臭氧含量不应超过0.20mg/㎡;
2)应辅以长效消毒单元。
臭氧的投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负压方式投加在水过意器德后的循环水中;
2)应采用全自动控制投加系统,并应与循环水泵联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