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池水循环水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经净化处理后的池水与池内待净化处理的池水应能有序更新、交换和混合;
2.水池的给水口和回水口的布置应使被净化后的水流在池内不同水深区域内分布均匀,不应出现短流、涡流和死水区:
3.应有利于保持水池周围环境卫生;
4.应满足池水循环水泵自灌式吸水;
5.应方便循环给水、 回水管道及附件、设施或装置的施工安装、维修。
(二)池水的循环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竞赛类游泳池、专用类游泳池和文艺演出用水池,应采用逆流式或混合流的池水循环方式;
2.公共类游泳池宜采用逆流式或混合流的池水循环方式:
3.季节性室外游泳池宜采用顺流式池水循环方式;
4.水上游乐池宜采用顺流式或混流式池水循环方式。
(三)混合流池水循环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池水表面溢流回水的水量不应小于池水循环流量的60%,从池底流回的回水量不应大于池水循环流量的40%;
2.从池底回水口回流的循环回水管不得接人均衡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循环水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