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池水循环系统的供水和回收管道、阀门和附件的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阀门和附件的材质应卫生无毒、不滋生细菌、耐腐蚀、抗老化、内壁光滑、不易结垢、不二次污染水质、
高、耐久性好;
2.管材应与管件应相匹配,连接应采用管材专用胶粘剂;
3.当管径大于 150mm时,宜选用带齿轮操作的蝶形阀门;
4.循环给水管、 循环回水管和阀门、附件等的公称压力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1.0MPa;
5.管材、 管件、阀门、附件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GB/T1721
的规定。
二、循环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循环给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应为1. 5m/s~2. 5m/s;
2.循环回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应为1.0m/s~1.5m/s;
3.循环水泵吸水管内的水流速度应为0. 7m/s~1. 2m/s
三、循环水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的游泳池应沿池体周边设置专用的管廊或管沟,并应设置下列设施:
1.1 吊装运输管道、阀门及附件的吊装孔或通道、人孔或检修门;
1.2 检修用的低压照明和排水装置;
1.3 通风换气装置。
2.当室外游泳池设管廊或管沟有困难时,循环管道宜埋地敷设,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2.1应采取防止管道受重压损坏、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损坏及防冰冻的措施;
2.2金属管道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2.3阀门处应设置套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