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采用池底给水时,池底配水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水管敷设在架空池底板下面时,池底板与所在层建筑地面应预留有效高度不小于1. 20m的管道安装空间。
2.配水管埋设在池底垫层内或沟槽内时,其垫层厚度或沟槽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池长度不大于25m时,垫层厚度不宜小于300mm;沟槽不宜小于300mmX 300mm。
2)池长度大于25m时,垫层厚度不宜小于500m;沟槽不宜小于500mmX 500mm。
3)应采取措施保证配水管在浇筑垫层时不移位、不被损坏。
3.逆流式和混合流式的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溢流回水槽、回水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溢流回水槽设有 多个回水口时,应采用分路等流程布管方式设置溢流回水管;连接溢流回水口的管道应以不小于0.5
的坡度坡向均衡水池。
2.溢流回水槽的回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
3.接人均衡水池的溢流回水管管底应预留高出均衡水池最高水位不小于300mm的空间。